手机熄屏后,还能拍照、录像吗?已经锁屏的手机,还能秘密拍摄吗?近年来,偷拍、偷窥事件屡禁不止,手段也越来越广泛和隐蔽,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而制造、销售拍摄设备作为黑色利益链其中一环,其行为已经违法。
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案件,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被告人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案情简介
被告人赵某从事网络维护、电脑维修等工作。2022年10月开始,赵某利用其所学习得改造手机的技术,网购切割钻、手机等设备,对手机进行改装,改装后的手机可以在息屏、黑屏等状态下进行秘拍。赵某通过“闲鱼”、微信等社交软件将改装后的秘拍手机进行出售。2023年3月,赵某联系钱某帮助其出售秘拍手机。案发后,经甘肃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赵某、钱某出售的秘拍手机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告人钱某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均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根据被告人赵某、钱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我国刑法明确提出,销售和使用“窃听、窃照设备”属于违法行为。当今社会,人们在享受科技为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也面临着泄露、滥用等风险,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不仅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器材流入社会更会被别有用心之人使用,极易产生泄密窃密、非法调查、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等一系列犯罪,不仅威胁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还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于网络上销售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消费者不要随意购买,一旦发现窃听、窃照、窃录的情况,应及时报案,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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