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表金光闪闪,内里却是白银质地,这样的“金包银”首饰,竟被不法分子当作真黄金用来诈骗钱财。近日,平川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利用“金包银”首饰冒充足金黄金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2024年10月,被告人王某了解到可从网上购买金包银首饰冒充真黄金抵押给黄金收购店以此诈骗钱款。后王某从抖音、微信小程序上多次下单购买金包银首饰,并通过P图的方式伪造假的某品牌产品证书,待收到金包银首饰后将假证书附在其上,使该金包银首饰显得像足金真黄金从而进行诈骗。自2024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先后十次从抖音、微信小程序上购买了14件金包银首饰,分十次将这些金包银首饰抵押给平川区赵某。其中二次附带了伪造的某品牌产品证书,被告人王某称这些金包银首饰系其在正规金店购买,赵某同意以每克500元的价格将这些金包银首饰进行抵押而后又收购,先后向王某微信转账和现金支付共计162950元。2025年4月,被告人王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后被告人王某家属向被害人赵某退赔162950元,被害人赵某对被告人王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
平川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被害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随着黄金价格持续攀升,利用“金包银”饰品冒充足金黄金实施诈骗的现象时有发生。“金包银”首饰以白银为内芯、表面镀一层真金,外观、重量与纯金极为相似,仅凭肉眼和常规经验难以辨别真伪,极易让受害人受骗上当。本案中,王某通过伪造产品证书、虚构购买渠道等方式行骗,具有较强的迷惑性,但法网恢恢,王某的诈骗行为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在此,平川区法院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相关从业人员,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务必提高警惕,不要仅凭外观判断黄金真伪,应配备专业检测仪器,必要时通过破坏性检验等方式仔细甄别,同时认真核对产品证书、购买凭证的真实性,切勿因疏忽大意造成财产损失。一旦发现疑似诈骗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警示不法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企图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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