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川区法院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通过高效便捷的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立足案件实际,快速厘清争议焦点,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一致并履行完毕,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为辖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注入司法动能。
原告某传媒公司与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道闸装置安装合同,无偿为平川区某小区安装道闸系统及设备,依法享有道闸设施广告发布权与所有权。2025年12月30日,被告李某驾驶车辆途经该小区1#门出口时,未遵守“一车一杆”规定,抢杆驶出导致道闸系统被拉损毁。事发后,原告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诉至平川区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财产损失费835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调解方式更有利于快速解决争议,遂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启动庭前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梳理案件细节:被告辩称道闸叶片未损坏,原告主张的维修费用高于市场价,仅同意赔偿4000元;原告则考虑到纠纷解决效率,结合被告当庭支付的意愿,最终与被告达成调解共识。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当庭向原告支付了财产损坏赔偿费40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是平川区法院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市场主体的生动实践。平川区法院始终坚持以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为导向,针对辖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各类民事纠纷,优化审判流程、简化诉讼程序,大力推行简易程序适用、庭前调解等便民利民举措,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市场主体经营的影响。
下一步,平川区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深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更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为辖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坚实司法保障,为平川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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