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川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耐心释法明理、悉心疏导沟通,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高效化解矛盾的同时,以柔性司法举措规范用工行为,助力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民生保障与营商环境优化的双向赋能。
案情回顾
原告王某、李某受雇于被告张某,于2022年5月至10月期间,承揽了某工程的外墙真石漆及外墙保温施工项目。工程如期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被告张某仅向二原告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款项经双方核算确认,尚拖欠王某16854元、李某30980元,合计47834元。此后,二原告多次通过电话、当面沟通等方式向被告催要拖欠劳务费,却始终被推诿拖延。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原告向平川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全部劳务费。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研究案情,理清办案思路。结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特点,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省诉讼成本,让劳动者尽快拿到“血汗钱”,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庭前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坚持“情理法”相结合,一方面向被告张某详细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报酬支付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拖欠劳务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引导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另一方面,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与难处,耐心梳理矛盾焦点,积极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缓解双方对立情绪。
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和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张某承诺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所欠二原告的全部劳务费47834元。
至此,这起标的额4万余元的劳务合同纠纷,在法院立案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便得以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平川区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各类民事纠纷。针对农民工工资、劳务报酬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案件,专门开通“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工作要求,简化办案流程、提升办案效率,用司法温情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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