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白银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15日 星期日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平川区法院:司法建议“靶向”发力 让“小”案件助推社会“大”治理

来源:平川区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平川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31 9:38:01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向某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一份《司法建议书》,以司法建议“小切口”,推动形成社会治理大格局。

2022年2月至3月,某农资经营部进购一批硝酸磷钾高塔肥对外销售。2023年3月,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例行检查时发现,平川区某农资经销部从某农资经营部处进购的硝酸磷钾高塔肥25-6-9不合格。经查,该批化肥系被告人杨某、周某用印制硝酸磷钾25-6-9高塔肥的袋子包装后,销售给某农资经营部的复合肥。

法院审理后认为,化肥作为重要的农资产品,关乎农民的经济收入与国家粮食安全生产,并且是保障乡村振兴、社会稳定的重要资源。被告人杨某、周某明知某化工公司生产的是复合肥,却用印制硝酸磷钾25-6-9高塔肥的袋子包装,向他人销售,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为进一步把“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积极与某农资经营部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依法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进一步加强市场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加大对不合格、伪劣商品的查处力度。

不久后,该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发来回函,表示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对建议内容高度重视。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涉及案件的农资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办;开展生产、流通领域化肥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相关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门联合开展化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该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开展化肥生产、销售经营行为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在农资需求旺季,对重点区域、农资监管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管;同时畅通投诉平台,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相关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融入党组织领导下的社会基层治理体系,以司法建议为重要抓手,与相关部门形成共治合力,全面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不断续写司法为民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