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川区法院审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审判庭庭长张有安化身“和事佬”,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短短一周时间,成功帮助当事人核算清楚工程欠款并达成调解协议。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原告李某与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联合施工合作协议》,约定由原告负责某工程项目中支模打灰、指挥大型机械刷坡、平整场地及回填。协议对工程价款的支付作了约定。原告李某按约完成施工后,被告公司未按约支付相关工程价款。原告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立即支付欠款及资金占用利息共计30余万元。
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张有安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情况,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张有安法官组织当事人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又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组织原、被告当庭核算清楚账目。得知被告公司资金暂时周转不过来这一情况后,张有安法官化身“和事佬”,为当事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客观分析案件事实,重点掌握被告公司的付款能力、付款意愿,以及原告的回款诉求和心理预期,最后从双方长远利益着手,以现有能力偿付为条件,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解开纠纷。经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分期向原告支付欠款25万元。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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