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违反强制性法规或公序良俗的原因而为的给付,这钱还能要回来吗?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水泉法庭审结一起合同纠纷,原告陈某向被告李某转账用于跨境赌博,“投资”失败后,陈某起诉欲讨回钱款,法院审理后依法裁定驳回原告陈某的起诉。
案情简介
原、被告系同事关系。2023年6月,原告陈某向被告李某转账3万元,用于进行一场“低成本、高收益”的“外盘投资”活动。原告转账后,投资款项全部亏损。原告以被告将原告款项挪作个人使用系民事欺诈行为为由,将被告李某诉至法院,诉请由被告李某返还原告陈某财产3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查明,原、被告实施的“外盘投资”实为跨境赌博。法院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陈某对李某推销的外盘投资系非法是明知的,陈某向李某支付钱款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陈某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
法官提醒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基于体育竞技福利彩票等形式的外围赌博属于跨境赌博的一种常见手法,只要参与就是违法!本案原告陈某明知其向李某支付钱款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陈某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范围,最终被裁定驳回起诉。在此提醒广大民众:民事活动要守法,切莫心存侥幸,以免“鸡飞蛋打”!
审判职能延伸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要把好矛盾风险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努力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案件之外,水泉法庭庭长巩学军了解到本案中原、被告所在的单位中实施“外盘投资”活动的职工不止陈、李二人,如果不及时加以警示、制止,将会出现更多向陈某这样的“受害者”。
白银市平川区水泉人民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向本案中原、被告所在的单位制发司法建议,建议该单位加强管理,提示员工不要进行非法活动。收到司法建议后,该单位立即召开员工大会,面向全体员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示员工遵纪守法,抵制不良诱惑,有效发挥了司法建议助力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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