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的法官们把我们的事情当成他们自己的事情在办,就像是自家兄弟一样,为了我们农民工的每一分利益都在极力争取,真的非常感谢。”9月29日,平川区法院执行局就一起涉及19名申请人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集中发放执行案款。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至6月,张某等19人到某能源公司发包给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杨某挂靠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金某,金某组织人手施工的工地工作,后双方因工资支付问题发生争议。2024年1月,张某等 19名农民工将金某、杨某、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能源公司起诉到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不同数额的劳动报酬。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金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某等19人支付3000元至4万元不等的劳务费,杨某、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能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张某等人还是没有拿到工资。无奈,他们又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张某等人的执行申请后,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迅速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首先对金某等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经查询,依法查封了杨某名下房产一套,并冻结了金某、杨某、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能源公司的银行账户。执行过程中,某能源公司主动履行了18万元,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履行了5万元。由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部分不足以支付全部的工资,执行干警耐心劝说,多次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向四位被执行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强调要及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最终,四被执行人表明态度,由法院依法从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扣划不足部分的款项,将40余万元工资支付给农民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法院在执行到位全部执行案款后,于9月29日举行集中发放仪式,执行干警现场为农民工们发放执行案款,拿到期盼已久的工资的农民工高兴得合不拢嘴。其余在外地未能赶回的农民工,执行局也将按程序向他们发放执行款。
下一步,平川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信用惩戒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案件得到高效执行,以实际行动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执行工作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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