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进行扣押,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2020年8月,申请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白某、王某(白某妻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法官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白某及王某限期还本付息,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
调解书生效后,白某及王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白某及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由于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对白某名下车辆进行了扣押。
车辆被扣押不到一周的时间,长期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拒不还款的白某主动联系办案人员,表示愿意还钱。当日,白某便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67000元转入申请人账户,案件圆满执结。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将秉持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强化执行工作力度,提高对被执行人房产、车辆等财产的查控、处置效率,有效震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全力以赴将“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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