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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法院:合作多年忽然失联 法院调解再续同学情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平川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9/4 11:37:4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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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调解处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情理结合、悉心调解,不仅成功化解了一起因货款履行产生的矛盾纠纷,更有效的挽回了合作伙伴之间多年的同学情。

案情简介

原、被告系长期合作关系,被告李某长期在原告张某处批发水果。因被告李某资金周转困难,累计拖欠原告张某货款5万余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货款,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付款,甚至失联。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立案过程中,由于原告明确表示不同意诉前调解,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遂将案件至分流简案诉讼团队。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着手研究案情,并组织双方到庭,对案件进行了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在法官的引导下,原、被告双方才缓缓吐露了心声:原来,两人是老同学,加上李某经常在张某处批发水果,双方长期合作,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最令张某气愤的是,李某欠钱后长期不接电话、不回微信,竟跟张某玩起了“失联”!法庭上,被告李某就其逃避处理债务的行为向原告张某承认了错误,并提出了自己的困难:由于别人欠他的账没有结下来,李某现在资金周转困难,一时之间无法全额给付。

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是合作多年的老同学,承办法官耐心从情理、法理等方面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争取取得双方当事人心理上的认同,从而通过友情力量将案件的调解意向渗透给当事人,帮助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经过承办法官情、理、法相结合做调解工作,原告作出了让步,同意被告分期付款并主动提出放弃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承办法官综合考虑双方的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约定分三期支付完毕5万余元货款。双方当事人也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重拾昔日友情,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