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会宁县法院党家岘法庭干警积极督促,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全部义务。会宁县法院不仅仅是在调解阶段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更在后续的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确保调解成果真正落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4年1月3日,会宁县法院党家岘法庭受理一起原告王甲诉被告王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立案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询问双方当事人案情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清晰,相互之间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采取讲法和说理并重的方式,释法析理、耐心劝导,以“和为贵”的角度进行调解,分别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乙偿还原告王甲借款16743元,于2024年4月份开始,每月30日前偿还4186元,直至欠款全部付清为止。调解后,承办法官每到履行时间节点,便向被告王乙打电话提醒、督促其按时还款,通知原告王甲按时到法庭领取案款。直至同年7月份,被告王乙将所有借款16743元全部偿还于原告王甲。
会宁县法院积极做深“调执一体推进”、做实“诉源执源共赢”,在实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也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的数量。下一步,会宁县法院党家岘法庭将继续紧盯矛盾纠纷源头,从诉外到诉内、从受理到解决过程,对矛盾纠纷进行“全生命周期”治理,力促矛盾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全面推动构建化解纠纷于未执的执源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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