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某建筑劳务公司、第三人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高效调解追回工程欠款27.35万元,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2年2月,白银某农业发展公司与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将某铁路给排水管线迁改工程项目分包给白银某农业发展公司,合同总价为70.5万元。合同签订后,白银某农业发展公司于2022年4月1日依约履行完毕合同义务,但是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只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尚欠43.65万元工程款未支付。第三人杨某作为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的案涉项目负责人,也不积极配合付款事宜。故白银某农业发展公司起诉至靖远县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为减轻双方诉累,减少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第一时间和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积极沟通,询问案件情况,了解详情,希望能和白银某农业发展公司进行调解,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知晓案情后,也主动和白银某农业发展公司进行联系,已经支付了一部分款项。后经过法官和双方公司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共识,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白银某农业发展公司工程款27.35万元,于2024年7月10日前支付10万元,剩余17.35万元按2024年8月31日前付清。该案成功调解结案。
每一个涉企案件都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近年来,靖远县法院始终自足岗位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加大调解力度,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坚定不移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下一步,靖远县法院将继续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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