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会宁县人民法院
作者:大沟法庭
责任编辑:会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6/4 15: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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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诉源治理,努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工作,发挥好人民法庭桥头堡的作用,会宁县法院大沟法庭与辖区各镇调解委员会、综治中心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将案件委派上述调解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法庭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形成了“委派调解+司法确认”同步进行的调解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为快捷便利的纠纷解决途径,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的母亲(被申请人妻子)因交通事故死亡,经双方协议,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等费用20多万元,双方因赔偿金分割互不相让,因此发生争议,申请人遂诉至法庭。法庭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法庭及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审查了双方提交的申请书、调解协议等材料,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了该协议强制执行力。次日,被申请人将分割款交到法庭,法庭随即发放给申请人。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下一步,大沟法庭将继续加强与各基层治理单位的沟通,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发挥非诉方式成本低、效果佳的优势,鼓励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委员会、综合治理中心等基层治理单位化解纠纷,明确申请司法确认所需要的材料,让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及时提交申请进行司法确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柔性”和法院裁定的“刚性”,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