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化解两起大标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努力下,两个企业零成本化解纠纷,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原告甘肃某建筑设计公司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9年5月先后就平川区某棚户区改造项目签订了两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该工程项目承担设计任务,并对设计内容、设计费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原告甘肃某建筑设计公司依约完成两份合同项下的设计任务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设计费长期未付,故原告将被告诉至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支付其公司设计费30万元、34万元。
案件调解
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两起案件涉及企业,本着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降低诉讼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这一目的,将纠纷推送至平川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平川区法院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
人民调解员王开慧阅卷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该案展开了调解工作,通过沟通得知,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双方公司还在合作期间,此时支付合同价款为时尚早;而原告甘肃某建筑设计公司认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合同价款的义务,即被告公司欠付的设计费已到期。
明确双方的争议点后,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吴祥国与人民调解员王开慧对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人释法析理,告知其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考虑到原被告双方仍在合作期间,此时关系僵化会给双方都带来不良的后果,故耐心劝说原告甘肃某建筑设计公司给被告公司一定的缓冲时间。最终,在法院、商会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甘肃某建筑设计公司自愿撤回了两起案件的起诉。原告甘肃某建筑设计公司实现“零成本”维权,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也节约了大额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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