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上午,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某涉嫌犯诈骗罪一案。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某在某国家机关工作期间,以单位项目接待、领导用酒等理由从烟酒商行大量赊欠白酒、香烟,并将大部分白酒低价出售,非法获利;以项目采购等理由,承诺高额分红,骗取投资款,共计600余万元。张某某将骗取的钱款用于给他人还账、还信用卡、租赁高档轿车、购买高档化妆品、奢侈消费、抖音充值打赏、请客吃饭等挥霍。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钱款的数额特别巨大,提请以诈骗罪追究张某某的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并就犯罪事实、定性、量刑进行了充分辩论,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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