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效能,传递司法关怀,彰显司法温度,5月29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2件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5万余元。
任某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为被执行人王某承包的工程工地提供劳务时受伤致残。任某现年迈体弱,无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
为进一步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效能,传递司法关怀,彰显司法温度,5月29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2件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5万余元。
任某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为被执行人王某承包的工程工地提供劳务时受伤致残。任某现年迈体弱,无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
马某是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交通事故构成一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终生重度护理依赖。其本身属于建档立卡重点帮扶家庭,为救治四处举债,家庭经济情况非常困难。
为确保司法救助金发放准确及时,区法院执行局对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件当事人生活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了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秉持应救助尽救助原则发放救助金。
通过为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不仅为因案致贫、因案致困的当事人提供了“托底”保障,而且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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