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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法院+商会”解企忧,一面锦旗表赞誉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平川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5/28 16:34:5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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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钱诉讼费都没掏,欠了近五年的购房款就要回来了,感谢你们,真正的为企业办了实事,办了好事。”57日,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将一面印有“公平正义调解有方,为民解忧共建和谐”的锦旗送到平川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平川法院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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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周某某在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订购房屋一套并分次缴纳购房首付,周某某与亲家张某某约定由张某某支付剩余购房款,张某某于20223月签订网签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周某某与张某某均未支付剩余29.7万元购房款。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次要求周某某、张某某支付剩余购房款未果,遂诉至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要求周某某与张某某支付剩余购房款。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指派至平川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平川法院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

接手案件后,本着“定分止争解企忧,纾困解难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人民调解员王开慧通过阅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案情,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了解案件背后的故事。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调解员在把握案件事实、依法核定购房款数额的基础上,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吴祥国的指导下,多次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从拒不支付购房款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充分向被告释法说理;另一方面从诉讼成本、双方难处等现实利益与情理等多方面因素出发,劝说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周某某与张某某当场履行剩余全部购房款,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撤诉。

一面锦旗,表达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感激之情以及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更传递了对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着力建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工作的肯定。下一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持续加强诉前调解力量,以更高品质的司法服务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平川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