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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法院:“双向”发力,“背靠背”调解,高效执结涉企纠纷案件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靖远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5/15 16:55: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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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靖远县法院执行团队双向发力,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涉企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当场履行首批执行案款5万元,剩余案款逐月支付,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案件起因:2016年白银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2023年白银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将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至靖远县法院,经靖远县法院一审判决:“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白银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17247元、逾期利息33643.46元及违约金43736.46元”。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白银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2024年1月,白银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随即向靖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迅速启动司法查控,被执行人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无银行存款,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通过联系申请执行人白银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了解情况,申请执行人表示,不能提供任何财产线索。面对执行困局,执行法官想尽各种办法最终与被执行人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张某取得联系,在电话里经过执行法官的释理明法,阐明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将会面临的不利后果,张某遂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但企业经营遇到困难,希望法院能居中主持双方调解。

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立即确定时间传唤双方当事人到院开展调解。双方因诉讼纠纷,无法心平气和参与调解,执行法官凭借调解经验,果断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开进行个别谈话引导双方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考虑对方的困难,力促双方都能降低执行诉求,达成执行和解。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向法院履行了首批执行款5万元执行团队也高效配合,当天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案款。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心得: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保障。靖远县法院在执行涉企纠纷案件时,时刻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既考虑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又要考虑被执行企业的后续发展,通过“放水养鱼”的方式,灵活谨慎采取执行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