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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案庭
责任编辑:会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5/8 16: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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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会宁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优势,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琐事发生口角打架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2023年12月18日,一场冲突在会宁县某音乐餐吧上演。原告李某酒后与陈某在楼梯上因琐事发生口角,陈某的丈夫姚某来到现场后用脚将李某踏倒在地,随后姚某又与贾某、陈某对李某的头部、面部、脖子等身体部位实施殴打,致使原告李某手机屏幕损坏、眼镜破碎,头部浅表损伤、面部挫伤、鼻梁挫伤、鼻中隔偏曲、鼻窦炎、右眼肿胀等病理状况。故原告李某诉至我院,请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等及财产损失费。会宁县法院立案庭在收到诉讼材料后,经过严谨审查案件材料,评估纠纷特点和各方当事人诉求,认为该起案件适宜诉前调解。调解中心迅速派出专业调解员与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与了解。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调解员不仅全面了解了事件的起因、经过与影响,更重要的是掌握了双方当事人的真正诉求与关切点。在确保事态不会进一步恶化的同时,引导当事人理性对话,逐步消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帮助当事人认识到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问题的重要性。调解员没有单纯机械的援引法律条文,而是将法理与社会情感相结合,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诉求,使得调解过程充满了人性关怀和社会责任感。经过调解,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协议,三被告表示愿意赔偿原告李某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经双方当事人申请,会宁县法院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调解员表示,“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日常生活中常因琐事引起摩擦,切不可一时冲动用暴力解决问题,遇到口角摩擦时应该冷静处理,做到心平气和地解决矛盾,从身边点滴做起,共建和谐社会。今后,会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不断创新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