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消费环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振消费信心,以更好的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3月15日,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靖远县20多家单位在县人民广场举行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靖远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了此次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靖远县法院工作人员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普法宣传册,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讲解如何解决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的消费纠纷问题,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维权途径,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同时倡导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待客、恪守职业道德,不售卖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共同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下一步,靖远县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创新宣传形式等,将普法宣传延伸到“基层末梢”,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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