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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人民法院司法护“薪” 法官暖心解“薪”事

来源:靖远县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靖远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3/20 17:03:4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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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刚过,开年复工伊始,靖远县人民法院北湾法庭在一日内成功调解 2 起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促使矛盾纠纷实现源头化解,保障了农民工切身利益。真正实现通过司法护“薪”,为农民工解决“薪”事,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被告雷某在靖远县北湾镇承包外墙粉刷工程,2023 年9月,被告雷某雇佣原告蒲某某、窦某某等 7人进行粉刷工作。完工后,被告雷某向原告蒲某某等7 人出具一张总欠条,并口头承诺按春节前结清工资,因所欠每人的劳务费不同,被告将劳务费较少的已在节前结清,但原告蒲某某、窦某某的工资迟迟未到账,转眼春节已过,原告蒲某某、窦某某多次索要无果后于2024年2月20日被告雷某诉至靖远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靖远县人民法院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调解。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后,立案当天立即电话联系原、被告到法庭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讲政策,讲清原告作为农民工的难处,另一方面耐心向原告释明被告资金回笼困难才致使劳动报酬未支付,争取原告理解支持。最终在历经 3 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下,被告胡某于当日当庭给付原告窦某某、蒲某某劳务费各3500元。至此,2起农民工讨薪案在一天内得圆满解决。

民生无小事,解决欠薪问题不仅与人民群众生计息息相关,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靖远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涉民生领域案件办理,加大涉农民工案件调解力度及时高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新年伊始,靖远县人民法院将把能动司法理念贯穿审判工作始终,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畅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