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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平川法院:司法拘留

来源:平川区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平川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2/28 15:19: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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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严厉打击其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有效彰显了司法威慑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案情简介

2019年6月前后,赵某组织工人为钱某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产生劳务费18万余元。经赵某反复催讨,钱某支付部分款项后,对剩余46000元劳务费长期拖欠,拒不支付。赵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平川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作出民事调解书,由钱某限期支付赵某劳务费46000元。现因钱某到期未履行付款义务,赵某遂向平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进入执行程序后,因钱某一直未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多次通知被执行人钱某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被执行人钱某未到庭如实申报财产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甚至躲避执行干警,导致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无果。为维护当事人权益,及时为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执行干警通过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函》等多种方式查人找物。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收到消息称发现钱某的下落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钱某所在地将其传唤到法院。执行干警对钱某释明法理、反复劝说,但被执行人钱某仍不予理会,声称自己没钱、无法偿还欠款。鉴于钱某严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为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威严,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平川区人民法院当即依法对钱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法官,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都怪自己不懂法。”喜提一副“银手镯”、拘留所“一日游”后,被执行人钱某悔不当初,主动与执行干警联系并让其家人筹集资金交给申请执行人。

鉴于被执行人钱某积极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且认错态度诚恳,真心悔过,执行干警决定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提前解除拘留措施。(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执行法官提醒

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平川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