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原告以被告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承办法官耐心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双赢效果。
2021年11月21日,高某购买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白银某小区房屋一套,双方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七日内到房地产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协议签订当天,高某交纳定金2万元,此后又补交购房款247735元,但房地产公司迟迟未与高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其建设的商品房延期交房一年半有余,高某认为某房地产公司严重违约,故将某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判令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及购房款247735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梳理双方争议焦点,对原、被告双方耐心释法明理,经法官悉心调解,最终某房地产公司做出让步,同意解除合同并补偿原告损失,退还已付定金及购房款共计267735元,考虑到被告经营困难,原告同意分期履行。至此,这起因房屋买卖产生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原、被告双方的争议,还消除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一直以来,白银区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多项举措为群众化解纠纷,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白银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456号 邮编:730900 E-mail:byzyyjs@163.com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