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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法院:砌院墙堵心墙,不值当!

来源:会宁县人民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会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8/3 16:05:5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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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该和睦相处,但却有这么两家人,因为一点小纠纷,引发肢体冲突,最后还闹到法院打起了官司,而这一切都是由砌一堵院墙引起。近日,会宁县法院河畔法庭审理一起邻里侵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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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原被告系相邻关系,被告砌围墙过程中,因原告过问房檐流水问题,原被告发生口角,被告动手厮打原告,致使原告受伤住院。公安机关对被告殴打原告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但就医疗费原被告无法私下协商解决,原告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

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原告与被告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存在过错,依据本案查明事实及双方过错程度,结合会宁县公安局机关行政处罚决定,对于原告主张的医疗费等由被告承担60%的赔偿责任。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送达至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现已生效。

邻里之间应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对于生活中的纠纷与摩擦,要理性克制,换位思考,这样就会少一点矛盾纠纷,少一些积怨隔阂,有助于营造和谐、礼让、包容、互助的邻里关系。在此,提醒大家,以此案为诫,从中吸取教训,遇事要冷静,切不可动手伤人,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