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宁县法院执行局树立善护民营企业理念,执行法官能动司法,主动作为,为企纾难解困,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追偿权纠纷案件。
某建业公司与寇某某因涉农民工工资纠纷被王某等17名农民工诉诸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寇某某给付王某等17名农民工工资,如寇某某不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则由某建业公司先行垫付。因寇某某怠于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建业公司依据生效判决先行垫付了农民工工资,随后某建业公司依法向寇某某追偿,但寇某某仍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建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通过线上网络查询系统查询,对被执行人寇某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为切实推动案件执行,执行干警先后两次前往寇某某家中,经实地调查,发现寇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小轿车、搅拌机等,遂将寇某某传唤到案,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督促说教,寇某某认识到自己应当及时履行义务,承诺在10天之内将执行款全部付清,并且以自己的小轿车进行担保。后寇某某兑现承诺,全额交纳执行案款,申请执行人某建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会宁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高度重视涉民生和涉企案件,通过释法让被执行人明确自己的法定义务,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为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跑出“加速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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