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张某甫带着17万元现金来到白银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张某功、张某枝与张某甫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白银区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张某功、张某枝协助张某甫将所继承房产过户至其名下,张某甫分别支付二人7万元、10万元的房屋折价款。
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均未依约履行,张某功、张某枝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张某甫经通知到庭后称张某功、张某枝必须先协助将房产过户给他,才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因申请人张某功人在外地无法到场,两人提出先付款,后等张某功返回白银后再协助其办理房产过户,但因当事人双方缺乏信任,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为防止产生新的执行案件,执行法官耐心沟通协调,最终申请人张某功在居住地办理了公证文书,委托申请人张某枝在白银协助张某甫办理房产过户。办理房产过户当日,被执行人张某甫携带现金17万元向二申请人履行了付款义务。
自“陇原风暴”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以来,白银区人民法院自始至终秉持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执行理念,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以更实的举措捍卫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以公正高效的执行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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