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宁县法院甘沟法庭法官调解了一起返还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向原告返还彩礼款,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而且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减轻了执行压力,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0年5月原告与被告经他人介绍相识,后因双方订婚,被告父亲收取原告彩礼款及礼品等共计64000元。2020年10 月16日原、被告在会宁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2021年1月1 8日双方依乡俗在家举办婚礼。婚后被告长期在外居住,未生育孩子,自2021年2月双方开始分居生活至今,后二人夫妻感情不合,原告诉至法院,双方调解离婚,但因返还彩礼等事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原告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彩礼和三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同村人,且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对彩礼返还数额有较大争议,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多次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找准切入点,渐渐拉近了双方的诉求差距。通过细致耐心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向原告返还了部分彩礼款,双方放下过去,彼此释怀,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案中原被告虽然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原告以结婚以目的给被告父母赠送彩礼,后双方离婚且因给付彩礼导致原告负债,故被告应当向原告返还彩礼款。结婚男方向女方给付彩礼是我国婚嫁的传统习俗,但彩礼并不是喜结良缘的前提,只有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才能共建美好的家庭。
白银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456号 邮编:730900 E-mail:byzyyjs@163.com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