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应措施的公告(2023年第7期)
来源:会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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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会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3/31 15: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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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打击和制裁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措施予以公告。一、自本公告发布30日内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的,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将及时通过公告等方式,解除强制执行措施。二、自本公告发布30日后,仍有拒不报告财产、躲避规避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妨碍抗拒执行、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等情形的被执行人,一律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一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置。欢迎广大群众向会宁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举报电话:18139980003、1813998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