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村民刘某一纸诉状将某电力施工公司告上法庭,称被告在电网改造时,在原告未知情的情况下将电线杆栽在了距离原告房屋不足1.5米距离的宅基地边,导致原告两间房屋墙面发生裂缝,要求赔偿损失6万元。
庭前调解时,被告辩称原告房屋的受损究竟是否与被告的行为有关尚不明确,表示希望对本案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且评估损失。为了解具体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带领法院干警以及被告公司代表到原告房屋进行现场勘验。并耐心对原告做思想工作,普及通过司法鉴定来定损的相关法律知识,经过解释,原告同意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围绕“原告的合理损失应当得到赔偿,被告对其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的主基调。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至此,争议一年的案件终于在法官的努力下以双方的握手言和而结束。
一直以来,会宁县法院贯彻落实“一次性解决纠纷”机制,坚持矛盾纠纷就地发生、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原则,把服务群众的宗旨传递到群众之中,全心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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