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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法院:房屋装修未成引纠纷 法官倾心调解获好评

来源:会宁县人民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会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0 8:44: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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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新居一种新生活,一个装修一份承诺”。近日,会宁县法院会师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自建房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合作共赢的角度找到双方利益的最大平衡点,以和谐的理念最终化解了矛盾,赢得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许,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简要案情

2022年2月份,经朋友介绍,原告米某将自建的小二楼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被告刘某装修,双方签订《房屋装修合同书》,装修过程中米某向刘某支付装修款40600元,后刘某未完成装修工程,米某诉至本院,要求返还装修款406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20000元。

案件审理中,双方均对完成的工程量提出鉴定申请,承办法官考虑到盲目申请鉴定,毫无疑问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双方互谅互让,将诉讼成本最小化。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法官提醒

房屋装修对于每个家庭都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劳心费力的事情,很多人都会选择包工包料交给装修公司来完成。但是,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出现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情况,可能就会给双方带来一定麻烦,所以签订书面合同时对施工的时间、范围、选材标准、规格以及验收等进行明确的约定,避免因约定不明确造成纷争。如一旦发生纠纷时,不要自行拆除已装修的部分,而应当固定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群众利益无小事,会宁县法院始终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始终,不放弃任何一个调解的环节、调解的时机、调解的可能,尽可能减少当事人双方的诉讼对抗,注重和谐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实到细处、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