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会宁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利用双休日时间调解处理一起涉金融不良资产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会宁农商行与被告张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定于2022年5月26日下午4时0分开庭审理。在开庭准备阶段,办案法官接到当事人张某打来的电话,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庭参加诉讼,要求办案法官另行确定开庭时间,不要缺席审理,希望在下次开庭时进行调解。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办案法官在征求原告代理人意见后同意了张某延期调解的请求。
5月29日上午,张某再次向办案法官打来电话,称其到会宁县城办事,此后几天可能没有时间,希望办案人员能够抽出时间对其涉诉案件进行调解。办案法官当即同意,并及时与原告代理人取得联系,原告代理人也表示可以进行调解。
当事人均到庭后,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调解笔录签名捺印。办案法官当即制作民事调解书,并与印章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及时在网上进行裁判文书的签章审批打印,第一时间把民事调解书送达当事人手中。
会宁县法院金融法庭成立以来,审判组实施“一案一策”,简化送达程序,做好诉前、诉中及庭后调解,加班加点审理调解,便捷高效调处了一大批涉不良资产纠纷案件。1至5月份,县法院审结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78件,调解撤诉结案216件,调解撤诉率达到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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