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的太感谢您了!我们在外地来会宁不方便,您为我们双方考虑,线上远程细致入微的调解,使得我们在家就可以快速解决纠纷。”保险公司代理人通过电话向案件承办人致谢。近日,会宁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微信庭前调解一起原告张某诉被告李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7月19日10时32分许,李某驾驶车辆,沿景昭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会宁某处路段时,与前方左转弯张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相撞,致张某受伤,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于2021年8月1日出院。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张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李某驾驶的车辆承保交强险及商业险。因双方私下未能协商解决,故张某诉至法院。
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事故发生时因受疫情影响,保险公司无法前往医院与张某等人进行协商解决。案件受理后,保险公司代理人称其在外地,来会宁需要报备,请求线上解决纠纷。在征得张某、李某的同意,案件承办人通过微信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分别听取双方诉求,围绕争议焦点,耐心细致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下一步,会宁法院将继续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充分借助“互联网+”平台,以“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着力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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