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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出售发菜 发财不成反获刑罚

来源:会宁县人民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会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5/7 17:08: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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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会宁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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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5日,刘某偶遇马某,得知马某收购发菜,便将自己近年来陆续从他人处收购的34.2kg发菜以7000余元的价格出售予马某。案发后,经鉴定发菜为发状念珠藻,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其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

普法时刻

发菜,色黑而细长,因其形状、颜色如人的头发,故称“头发菜”,简称发菜。提到发菜我们当地老百姓并不陌生,它不仅可以赚钱还可以做成各种美味佳肴,用途较广。发菜在我国的分布较为广泛,数量也不少,那么它为什么会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禁止私自挖采和售卖呢?主要原因是人类挖掘发菜的日常活动给地表带来了难以短时间恢复的破坏,所以我国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将发菜列为一级保护植物,禁止采集发菜,并对售卖野生发菜的人进行处罚。保护发菜的目的并不是因为它稀有,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的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