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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借款生嫌隙 线上调解化纠纷

来源:会宁县人民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会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4/11 18:02:4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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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部分人好借不还,起诉再还。会宁法院立案庭通过微信调解一起原告魏某与被告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魏某与张某是同学。2014年,张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魏某借款11000元,承诺尽快偿还,但时隔多年,张某无偿还的意愿。2017年12月,经魏某多次催要,张某向魏某出具借条,约定两年内还清借款,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分文未还,魏某无奈诉至法院,请求魏某向其偿还借款11000元,并支付利息。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二人曾是同学,为了修复昔日同窗情谊,通过微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向张某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阐明不履行还款的法律后果,张某答应尽快偿还借款。魏某念及双方同学情谊,表示愿意放弃部分利息。二人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

日常生活当中如果遇到亲戚、朋友或同学借款,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勿因小失大。当借款关系发生时一定要写好借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证据就是维护我们权利的最好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