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将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3月16日上午,会宁法院太平店法庭诉前调解4件借款合同纠纷案。
王某甲、王某乙、杨某、邵某在会宁农商行借款,但4人未按期偿还。3月16日会宁农商行前往太平店法庭起诉立案,法官了解案情后,及时联系王某甲、王某乙、杨某、邵某,征得各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适用诉前调解程序进行调解。当事人到庭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当事人进行“一扫”(扫“白银快办”)、 “一测”(测体温)、“一查”(查核酸检测),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法官围绕争议焦点进行疏导,释法明理,答疑解惑。最终,会宁农商行与借款人达成一致意见,其中3人偿还部分借款本息,对剩余借款进行转贷,1人当日全额偿还借款本息。
下一步,太平店法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诉前调解,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形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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