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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来源:会宁县人民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会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3/5 18:23:5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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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人眼里,汽车三元催化器不就是个铁疙瘩嘛,但为何有人要向它伸出“魔爪”?2022年3月2日,会宁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汽车配件销赃获利案。

2021年7月6日,贺某、年某驾车在会宁县城周边先后盗窃王某、苟某、王某、杨某、魏某、贾某货车的三元催化器(汽车排气管)及氧传感器,销赃获利8400元,造成六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3万多元。案发后,二人主动退赔六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庭审中,贺某、年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认罪认罚。法庭经审理认为,贺某、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关于量刑,合议庭将结合庭审情况及在案全部证据综合认定,本案择期宣判。

二被告人均为“90”后,不靠勤劳致富,却想一夜“暴富”。一夜“舟车劳顿、马不停蹄”,多次实施盗窃,为了千百元,赔偿数万元,同时还得受牢狱之苦。该二人用行为诠释了“偷鸡不成蚀把米”真正的含义。人生之路没有捷径,凡事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切记!不触碰法律红线,不挑战道德底线。也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车辆尽量停靠在有专人看守的停车场或者有监控设备覆盖的区域内,如发现车内物品被盗,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