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1日,会宁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
2021年9月1日,被告人孙某驾驶三轮汽车不慎撞伤被害人马某,马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会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孙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孙某积极与马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庭审中,孙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经审理,法庭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孙某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驾驶机动车辆是现代人们出行的主要方式,面对车流量大,交通情况复杂的现状,每位驾驶员应当谨慎驾驶,这不仅仅关乎驾驶人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牵涉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案中孙某虽受到了法律的惩戒,但对被害人家属造成的伤害无法弥补,其也因赔偿损失致使家庭承受巨大的经济负担。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往往有时造成的结果沉重,付出的代价巨大。所以,每位驾驶人一定要吸取本案教训,驾车外出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勿超速、超载。如若在行车过程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切忌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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