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9日上午,白银区法院依法对已拍卖的一套房屋进行强制腾房,顺利将房屋交付竞买人。
韦某申请执行周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评估、拍卖了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白银区向阳村的房产,该房屋实际由案外人贠某及其父母居住。贠某曾于2018年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主张对该房屋的产权,本院审查后驳回了其异议申请,贠某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后撤诉。该房屋经司法拍卖成交。本院于2020年4月份发出强制迁出房屋的公告,责令屋内居住人员于15日内迁出,之后又多次上门、打电话要求居住人员主动搬离房屋,但当事人均拒绝搬离,且态度蛮横。
为了使本案的强制执行顺利进行,执行局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2020年6月19日8时30分,执行局组织10余名干警对执行预案进行任务分配,明确责任分工。9时整,全部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奔赴执行现场。贠某家人打开屋门后,拒绝主动搬离房屋,并以各种理由推脱。执行法官向其再次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劝说其配合法院执行。最终,贠某家人同意主动搬离房屋,搬家公司将屋内财物搬至贠某联系好的住处,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此次腾房的顺利执行,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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