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10点30分,平川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内,张志花法官首次运用“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在线审理一起公告到期的离婚案件,这也是我院首次实现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当事人身处三个不同地方进行庭审。
该起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因家庭琐事争吵后,被告离家出走已经长达三年之久。原告虽在平川,但由于疫情影响,无法到庭参加庭审。张志花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为了减少防疫期间的人员流动,在与当事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运用“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审理此案。开庭之前,庭审系统自动向当事人和人民陪审员发送短信告知登录“云上”法庭的步骤,当事人在家中通过手机或互联网电脑即可远程参与庭审。
庭审中,全体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均做好防护措施,原被告席上无人,但审判席面前的电脑屏幕上,当事人的影像和证据材料清晰地呈现在合议庭面前。网络庭审在张志花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依法进行,开庭过程信号传输稳定、互动流畅、程序规范。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在线核对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进行了电子签名。原告陈某某在微信中表示对这种“云庭审”非常满意,“一次庭审就解决了我的烦心事,还不用来回坐车奔波,也不会担心疫情传播,确实很方便。”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平川区人民法院各业务庭在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司法智慧,灵活运用线上手段推进案件办理,开展多渠道线上履行职能,线下积极推进。目前,平川区人民法院已使用“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审理民事案件4件,真正实现司法为民“不掉线”,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同步推进,通过线上“云庭审”,彰显“不见面”的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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