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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人民法院: 首例涉黑案件公开开庭审理,34名被告人受审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白银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11/21 9:40: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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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人民法院:

首例涉黑案件公开开庭审理,34名被告人受审

11月13日上午,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郑丽生等3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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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9月27日将本案提起公诉,白银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于2019年10月8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七人合议庭,及时向各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为14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合议庭法官于 10月 31日,召集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指派4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34名被告人及 37名辩护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亲属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起诉书指控:以被告人郑丽生、郑鑫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于2007至2018年5月间,多次实施了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诈骗、容留他人吸毒、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对白银区的司法秩序和执法环境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白银区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以被告人郑丽生为组织者、领导者,郑鑫为领导者,被告人金臻、王亮等12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白银区长期、大肆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诈骗罪、骗取贷款罪追究被告人郑丽生等3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预计庭审将持续数日,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