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9-2021年财政收支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8〕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靖远县人民法院系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属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2、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
3、审判法律规定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
4、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由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对疑难问题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复。
6、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7、负责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工作及法律监督;协助地方党委依法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及人员职称的评定工作。
8、指导基层人民法院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9、承办其他应有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10、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
靖远县人民法院内设8个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并设置机关党总支,另有乌兰人民法庭、东湾人民法庭、北湾人民法庭、刘川人民法庭、大芦人民法庭、北滩人民法庭、五合人民法庭、双龙人民法庭。八个派出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靖远县人民法院部门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2220.6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982.21万元,减少30.6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度拨付1070万元基建支出, 二是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已下达至各单位,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下达至各单位。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3091.8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88.78万元,上升31.98%,上升的主要原因:结转基建749万元,2019年完成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0.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630.6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06.35万元,增长12.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人员经费中。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9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9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部门预算时把部分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直接下达至各中基层法院。
1、保障运转经费11个,主要是:涉法涉诉司法资金、重点刑事开庭审理办案费、法官法警服装费、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刊》(审判理论与实践)等印刷费、文化建设宣传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物业费、设备购置费、培训费。
2、其他项目4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两庭”建设资金、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项目经费、全省法院人民法庭修缮经费、全省法院人民法庭运行经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为加强经费管理,省财政厅对出国经费实行单项审批、切块管理制度,未下达年初预算,因此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4.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35万元,增长8.4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我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85次,人数52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2万元,减少52.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置新车。
(四)培训费4.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3万元,增长33.7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19年度培训的次数较上年增多。
(五)会议费0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546.8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97.59万元,增长266.39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实行省级统管后,庭内建设力度加大,相关经费有所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非税收入,计划征收954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靖远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113.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75平方米,价值1462.87万元。单位共有车辆13辆,价值259.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6台(套)。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暂无。
七、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靖远县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靖远县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靖远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靖远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靖远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靖远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靖远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靖远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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