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因为一时的鬼迷心窍,做出让自己悔恨终生的事情。最近,白银市平川区某男子因盗窃手机而锒铛入狱。
2017年3月,被告人陈某某在白银市平川区十字街某店铺内,趁营业员不在,将放在收银台上的一部玫瑰金“OPPO”手机盗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659.05元;2017年7被告人陈某某再次在白银市平川区盘旋路某店铺内,趁店主忙于生意之际,将放在店内柜台上的一部银灰色“乐视”手机盗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559元。
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广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陈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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