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人民法院全面清理和
集中执行未结执行案件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未结执行案件的通知》要求,靖远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认真领会、学习省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未结执行案件工作,制定了《靖远县人民法院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未结执行案件实施方案》,提出了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工作方法和措施,并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未结执行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主管副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清案工作的执行指挥调度和工作协调。
( “飓风行动”进行时,扣押车辆返回途中)
2月10日,靖远县人民法院通过靖远县电视台、靖远县法院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发出执行通告,并在全县各乡镇、村(居)委会广场、人员密集地进行张贴,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飓风行动”开展以来,共采取大型集中执行行动2次,扣押车辆16台,与金融系统协同总对总、点对点查询 208人次,冻结银行账号127人次,拘留21人,拘传13人,罚款1人,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6人、失信法人和组织3家,执行到位案款437.42万元。
下一步,靖远县人民法院将按照执行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执行力量,配齐执行装备,用足用活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并进行媒体曝光,让欠债“老赖”无处遁形,争取全院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未结执行案件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通讯员:张海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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