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院内行政性文件、讲话和报告的起草;负责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邀请及旁听案件开庭的联络协调工作,并督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院内大型接待事务;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息、外事、档案等工作;负责案卷的调取、收集和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