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认识的对象非但没有成双成对,反而以恋爱为幌子,以调动工作、还信用卡、工程资金紧张等为由,大肆骗取钱财。近日,平川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被告人魏某某诈骗罪一案。
2014年被害人张某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被告人魏某某,二人发展为恋爱关系。魏某某自称已经离婚,父亲是部队领导,家里关系多。2014年12月,被告人魏某某谎称认识的人能给张某某的妹妹调动工作,以送礼为由骗取张某某现金20000元。
2015年1月份,被告人魏某某以自己信用卡到期无法还款为由,骗取张某某现金5000元,后被告人魏某某将5000元用于偿还所欠的赌博账。
2015年2月,被告人魏某某谎称在宁夏银川承接新农村大棚工程,资金周转紧张,骗取张某某现金10000元。后魏某某将该款用于赌博。
2015年2月,被告人魏某某谎称已承包内蒙古新农村大棚工程,资金周转紧张,向张某某借款,张某某便向其亲戚借款23000元,连同自己的7000元,分三次通过支付宝向魏某某提供的户名为徐某的建设银行卡上转了30000元。后被告人魏某某将30000元用于赌博和个人消费。
被告人魏某某曾于2003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08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平川区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魏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白银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456号 邮编:730900 E-mail:byzyyjs@163.com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