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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法院:悉心“调”当场“解” 法理融情暖人心

来源:会宁县人民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会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4/3 10:11:5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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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之间,本应情谊深厚、相互扶持,然而,有时难免会产生纠纷,破坏这份和谐,好在,暖心的调解能够挽回亲情,让亲情的纽带重新紧密相连。近日,会宁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亲戚之间因买卖合同引发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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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系亲戚,2024年因春日耕种需要,被告购买原告的播种机和30卷地膜,双方商议价格为播种机8500元,地膜2700元,共11200元,被告承诺于本年8月付清全部款项。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被告迟迟不予支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遂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陈某向其支付全部欠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梳理卷宗材料并询问双方当事人,了解到被告主观上并非有意躲避债务,而是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正值春种忙碌之际,原被告前往法庭不便且对线上调解程序不熟练,于是案件承办团队前往原告所在地开展庭前调解工作。调解中,法官结合双方当前实际情况,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你有难处可以理解,但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是你的法定义务,不管怎么难,欠下的钱一定要想办法还……分期付款也是可以的。” 法官耐心与被告进行沟通。经法官多次细致且耐心的劝说,原被告逐渐敞开心扉,深切体会到了彼此的难处,放下了隔阂,原告做出让步,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被告分期向原告支付买卖款10700元,这起矛盾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案件的妥善解决,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公平,更展现了法官在处理案件中的智慧和温度。“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案件不能一判了事,更不能止于调解结案,要想实质性化解纠纷,应该把自己当成当事人换位思考,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法院怎么解决我的纠纷?这就是‘如我在诉’理念的现实体现。”承办法官如是说道。

小案关乎民生,小事连着民心,小案小事体现着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直观感受,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美好期待和向往。会宁县法院始终坚守为民初心,树牢“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