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白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市委办发〔2020〕46 号)的通知精神,现将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1. 负责推进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专门管辖机制。
2. 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后果或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为保全和先予执行,发挥预防、减损功能。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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