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川区法院水泉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退出合伙经营后清算资产引发争议的返还原物纠纷,通过调解,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
2012年,原、被告合伙经营某品牌鞋店。该鞋店经营场所系原告张某于2011年购买房屋的一楼铺面。2013年,双方发生矛盾,张某退出合伙经营。2013年至今,被告王某继续经营鞋店,未向张某交付房屋铺面。现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腾空铺面交还房屋。
法院调解
退伙后,被告王某占有、使用铺面长达十余年,为何原告张某时至今日才来主张权利?这背后又有怎样的隐情?阅卷后,承办法官带着满腹疑问,拨通了被告王某的电话。王某称,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但事实上该房屋是由张某与王某共同出资购买,只是张某出资占比高。被告王某认为,其对房屋也有使用权,同时,现在王某仍然使用该房屋经营鞋店,贸然搬离必然影响店铺经营。了解情况后,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决定采用面对面调解方式,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从法理、情理的角度为双方耐心讲解纠纷事实与法律关系,反复沟通,探索一条实现原、被告双方“共赢”目的的问题解决路径。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和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王某将房屋于2026年2月1日前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张某,由张某向王某支付2万元,于2026年2月1日前付清;张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给了正在经营店铺的被告一个“宽限期”,使其具有充足的时间另寻他处、良好营商,同时也有效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平川区法院以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为总牵引,聚焦企业所需、企业所困,致力于为企业排忧解难、保驾护航,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