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法院:以帮办工作为名诈骗 获刑三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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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法院:以帮办工作为名诈骗 获刑三年并处罚金!


来源:平川区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12/10 9:12:08 阅读次数:1047

声称有“关系”,能为他人办理工作?近日,平川区法院审结一起犯诈骗罪案件,被告人马某甲以为他人办理某电力局的工作为由实施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以来,被告人马某甲谎称其名叫马某乙,在某市电力总局工作,其哥哥是政协委员,有能力为他人办理工作。马某甲以给被害人徐某的儿子办理某市电力局的工作为名,骗取被害人徐某8万元。马某甲将所骗钱款其中的7.4万元借给白某用于开矿,白某承诺开矿后安排马某甲在该矿工作,剩余钱款用于自己日常花销。2023年7月,马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白某向徐某退赔8.5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马某甲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马某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法官提醒

找工作骗局,很多时候可能并不高明,不法分子往往只是利用被害人期望有一份好工作、想走捷径的心理实施犯罪。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骗意识,切勿轻信“有关系”、“有能力”的说辞,以免落入圈套,如果发现被骗,要及时报案,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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