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全市法院观摩团到刘川法庭观摩“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网站首页 » 基层动态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全市法院观摩团到刘川法庭观摩“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7/22 10:21:33 阅读次数:1064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部署要求,发挥优秀人民法庭示范引领作用。7月15日下午,参加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的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胜利,省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强峰,全市各县区法院院长、主管法庭工作院领导及法庭庭长70余人到靖远县法院刘川法庭参观交流。 

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刘川法庭立案接待窗口、审判庭、调解室、综合办公区、文化长廊、党员活动室、餐厅及干警宿舍等办公生活场所,认真听取了刘川法庭特色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刘川法庭诉源治理、文化建设、“园区法庭”创建等各方面工作。

 刘川法庭成立于1995年,法庭现有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省聘书记员、司机各1名,管辖刘川、糜滩两镇及石门乡的茨滩、坝滩两村共计20个行政村,辖区人口7.09万余人。近三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07件 ,年均结案366件。

 近年来,刘川法庭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体系,靠前就近服务辖区群众和企业,以积极打造护企安商的“园区法庭”为抓手,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与会人员对刘川法庭在党建引领、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宣传报道、特色法庭创建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 下一步,刘川法庭将以此次观摩交流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处于城乡发展前沿阵地的优势,自觉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防范矛盾风险的发生,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枫桥式人民法庭”,以实际行动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